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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女主是克拉克,托尼,布鲁斯的小说是什么_[综英美]克拉克成为富翁后总想辞了“超人”这个兼职

男主女主是克拉克,托尼,布鲁斯的小说是什么

泡泡浴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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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5/24 9: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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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书名:[综英美]克拉克成为富翁后总想辞了“超人”这个兼职[参赛作品]作者:泡泡浴与鱼文案:文案:种花家研究员,投胎成了克拉克。他沉迷氪星科技,一心搞发明、赚小钱钱,就是不想当英雄。今天的克拉克也在思考:我已经是个富翁了,是时候辞了“超人”这个兼职呢!然后,他又双叒叕失败了。然后有一天,他发…

内容摘要:=================书名:[综英美]克拉克成为富翁后总想辞了“超人”这个兼职[参赛作品]作者:泡泡浴与鱼文案:文案:种花家研究员,投胎成了克拉克。他沉迷氪星科技,一心搞发明、赚小钱钱,就是不想当英雄。今天的克拉克也在思考:我已经是个富翁了,是时候辞了“超人”这个兼职呢!然后,他又双叒叕失败了。然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朋友们,越来越Gay里Gay气了。***万人迷光环get修罗场get真香get角sè属于大家,OOC属于我!****内容标签:英美衍生强强穿越时空超级英雄搜索关键字:主角:克拉克配角:超英超反们其它:这是一个神奇的平行宇宙一句话简介:科学超和他钙气的朋友们第1章第一个发明(1)哥谭的夜晚总是阴沉沉的,黑压压的阴云笼罩在城市上空,让人心情阴郁。正如此时的克拉克。此时,他坐在冒着浓烟的车上,一脸的生无可恋。哎,他记不起自己是怎么被自家发行总监说(忽)服(悠),竟然“胆大包天”踏入哥谭这个“民风淳朴”的城市。夜晚的哥谭并不死寂,相反它灯火通明,尤其热闹。富人区处处纸醉金迷,黑帮地盘群魔乱舞、枪战不断,阿卡姆的住客们轮番上演着花样越狱,恰如一座狂欢鬼城!哥谭就像一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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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个人仙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于异世大陆之类的文章,非地球穿越者不看,因为我实在受不了一个异界人满脑子的地球人思维以及说话方式,哪怕一本书就第一章节就这一个地球人穿越,我也亦可接受。这本书就非常符合我的口味,主角是一个地球穿越者,虽然没有金手指,但本书中地球人迥然不同与异界人的思维方式便是主角的金手指,本书情节流畅,文笔亦不小白,配角智商在线。在此强烈推荐。
匿名书友
干粮吧。书前期一般,虽然是走纯剑修派,然而西洋剑重剑的设定本来就和中国剑有点不匹配。作者可能是新手,穿越带过去的重剑好像开始是打算着重写的,后来又不知道抛到哪里去了。有模仿《凡人修仙传》的痕迹,不过即便有模仿,睡了高级女修那段情节还是不错的。可惜后来模仿的痕迹越来越重,给我的感觉仿佛是曾几何时追风凡人流盛行的那些读过就忘的小说了。最精彩的段落是主角和别人斗剑,然而这些情节不多,作者还有意收着写。比较不爽就是作者有点沉迷抛设定。另外有个很恶俗的毛病,主角经常感叹前世看到的穿越小说怎样怎样,现在怎样怎样。话说都说是小说了,你还把前世看到的小说的套路奉为圭臬?总得来说干粮-,有能看的地方,但毛病不少
匿名书友
看得我很舒服,而且越来越好看
这是一本颇有仙家洒脱和凡人自在特色的小说。
这有别于凡人流封神之后的通篇算计、利益纠葛的修仙,令我眼前一亮。
要说这本书的剧情文笔有多么优秀精彩,倒也不至于。通篇写下来主角并不拉帮结派,也不一直热血,没什么惊艳绝丽的美人或算计。给人一种懒懒散散、随遇而安的咸鱼性格,但又从来不失悍勇搏杀的血性。主角的金手指在我看来也不算夸张,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思维的差距导致他们没想到还可以这么玩。

最令我赞赏的是作者偶然提出的对于修仙途中在不同阶段对于优秀天赋的不同定义,开蒙时的引气,练气的灵根,元婴的悟道,而不是寻常小说里把天赋这碗饭从小吃到大。这种变化与思辨是真正用心思考的。
匿名书友
连载剑仙流中,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了!这是也是凡人流
匿名书友
前期很一般,后面能感觉到作者文笔的上升,另外本书难得是剑修小说,看腻了全能多宝,此书真正让人眼前一亮,希望后面不要去玩什么单人剑阵
二次编辑:吐槽别人的设定也太多了,这样反响吹自己写的合理真是够了,但作为纯粹剑修就不减这一星了
匿名书友
其实这本书字数早就够了,整体剧情、世界架构都很出彩,比较用心且能够证明作者是有才华的。但在关键的设定和剧情上,总能让人感受到作者对读者智商的居高临下和偷懒之处。比如炸死金丹之前,猪脚形势不拖泥太水、进退有节,为人处世和努力奋斗均不缺少,这个开头说实话可以说是非常棒的。但炸死金丹那一段,让我有种日你妈猪脚前期是S…么的感觉。
匿名书友
几天看了350章+,其实还不错的,虽然有各种槽点,特别上架出海那段恶心,后面又有趣起来了,受不了作者不时跳出来说事,什么我这不是小说套路,老实说也参考了各种小说的套路不是,有些设定莫名其妙,也是掌控的问题吧,还是希望越写越好,以后成神的。
匿名书友
一部凡人流修行,近期仙侠最爱不蹦既神
匿名书友
天下之至拙胜天下之至巧
匿名书友
喜欢专注于剑道修行的文。
匿名书友
作者写的诗,让我看吐了。
匿名书友
修仙小说要写好难,要有仙味的话就没戏剧冲突,要看得爽的话就没有修真的逼格!本书就是典型的没修仙的逼格,我觉得这里面的修士更像是把修仙当成职业,各大门派就是些大大小小的公司,这里就是在讲一个民工到董事长的奋斗之路,这么说突然发现也是很套路的,不过看得确实很爽,没有那么多神神叨叨的意境啊断情啊小宇宙啊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我要向上爬,挡我碍我者滚,爱我护我者留,简单干脆。
话说最新一章十步杀一人真不错,前面两三千字铺垫,后面间接描写杀人高潮才十几个字,很有唐传奇的风彩,简洁而意味深长,我很喜欢。
匿名书友
主角你修仙就修仙,非要民科干嘛呢……
匿名书友
最近的仙侠文这本可称第一。
匿名书友
主角杀伐果断 不圣母 情节转折不突兀 文笔流畅
没有系统 金手指只是穿越前的知识
匿名书友
书架里的,所以留了,还可以吧,主角装闭打脸文吧?
匿名书友
不狗血矫情,剧情通顺,主角目标明确——一步一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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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部分,感觉文笔不错。 缺点:金手指粗暴,猪脚的金手指——改良聚灵阵、气旋,令修炼速度成倍增加,但是无法解释为啥土著在漫长的时间里没有发掘出来,而猪脚一个地球运动员出身的修炼届萌新能发明出来。 4星-
匿名书友
一本没有老爷爷的修仙小说,一个没有诸多宝物的主角。
匿名书友
好书。现在有不少读者很玻璃心啊,不知道这些读者这么挑剔还能找到书看吗?
匿名书友
不看后悔,作者有成神潜力,就看能不能坚持下去